安全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
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扩大对农民补贴的种类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使补贴更多的转向对农民生活的补助。虽然我国农业补贴规模由2004年的140多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2000多亿元,有力促进了我国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增收“十连快”,但我国对农业补贴与国外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日本农民收入60%来自政府补贴,韩国农民收入50%来自政府补贴,美国农民收入的40%来自政府补贴。
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扩大对农民补贴的种类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使补贴更多的转向对农民生活的补助。虽然我国农业补贴规模由2004年的140多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2000多亿元,有力促进了我国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增收“十连快”,但我国对农业补贴与国外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日本农民收入60%来自政府补贴,韩国农民收入50%来自政府补贴,美国农民收入的40%来自政府补贴。据统计,2012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977.29元,其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已下降到46.2%,工资性收入达到42.5%,补贴性收入仅占农民收入的4%。为实现十八大提出的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未来农民每年纯收入应实际提高7%以上,而目前农民的补贴性收入所占总收入的比重还很小。只有使粮食主产区农民的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进城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农民才会愿意务农生产粮食。农民收入提高了,才有能力购买良种和大型农业机械,从而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证粮食安全,所以提高农民的补贴性收入水平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二是提高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使800个产粮大县的财政收入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国家每年通过转移支付方式补齐产粮大县与全国的差额,以此奖励产粮大县增加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三是中央财政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基础上,重点奖励产粮大省,使产粮大省的财政收入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国家每年通过转移支付方式补齐产粮大省与全国的差额,以调动产粮大省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四是奖励商品粮调出大省,调出越多,奖励越多,使粮食调出大省能够切实得到实惠。五是中央要实施工业大省支援农业大省的政策,具体而言,调入粮食的工业大省的前七位依次对口支援调出农业大省,国家要做出明确规定,调入粮食越多,对口支援的数额就越大,采用这种办法,有利于工业大省重视农业,投资发展现代农业。实行以工补农,工业大省理应补偿农业大省。六是中央应重点奖励粮食质量大省,谁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好,生产的绿色食品多,谁得到的奖励就多。奖励粮食质量大省有利于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七是国家要对各省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差别的投资匹配政策。对于能够调出商品粮的农业大省的农田水利建设投资,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粮食自给省份的农田水利建设投资,中央与地方各占50%,调入粮食工业大省的农田水利建设投资完全由地方财政负责。